为顺利推进广西富川华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及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拟拍卖上述破产企业相关资产,现将拍卖事项公告如下:(1)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于富川县富阳镇真龙路22层房地产一幢,建筑面积38358.9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现为华泰大酒店;土地使用权面积约8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2)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坐落于富川县富阳镇真龙路华泰大酒店后空地一份,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000平方米,现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该拍卖标的物包含空地上附属烂尾楼一幢(现规划用途为商业,房屋已封顶,外墙、阳台栏杆、电梯、水电、消防等工程未竣工);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止,可到管理人办公室、人民法院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参与竞拍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金存入桂林银行富川支行(账户名称:富川县华泰大酒店、华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660000012683000018)。竞拍成功者不缴付拍卖款或不按拍卖规定缴付拍卖款的,保证金予以没收,竞拍不成功者,保证金10日内退还;上述第(1)、(2)项标的物为整体拍卖,拍卖底价为人民币268653580元。拍卖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拍卖地点为广西富川华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会议室,竞拍方式为综合竞标人提交的烂尾楼妥善处置方案、竞标方案中注明的价格,从所有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同意报名复函的竞标人中确定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拍卖成功之日起30日内缴纳拍卖款之50%,余款在拍卖成功后60日内缴付完毕,拍卖款存入桂林银行富川支行(账户名称:富川县华泰大酒店、华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660000012683000018)。提供其他付款方式的须在报名前提供切实可行的付款方案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同意后方可参与竞拍。标的物在竞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后30日内交付;
1、本次拍卖只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拍卖人不保证标的物的质量、隐藏瑕疵等问题,标的物具体情形请现场查看或咨询相关部门;
2、管理人、人民法院负有交付标的物及协助办理过户、办证等义务,但过户、办证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使用标的物、办理标的物过户或办证等必须遵循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使用限制、规划利用条件等,管理人或人民法院不负责协助办理超出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使用限制、规划利用等条件外的其他任何事项;
3、鉴于空地上烂尾楼的特殊情况,竞买人在报名前须提交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同意的烂尾楼妥善处置方案或在竞标方案中特别注明烂尾楼处置方案,该方案须在报名前交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并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同意报名复函方可参与竞拍(竞买人烂尾楼处置方案或特别注明烂尾楼处置方案的竞标方案请寄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法官收.联系电话13557447008);
4、为避免竞拍人无实力继续后续建设、造成破产中的破产现象,对竞拍保证金4000万元中的2000万元可作为竞得人缴付的拍卖款,另2000万元作为后续建设的工程保证金、工人工资保证金暂存于管理人账户,至后续建设完毕之后方可以用于支付工程款、工人工资方式返还竞得人,否则视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拍卖合同予以没收。
图为华泰大酒店
图为拍卖标的物包含空地上附属烂尾楼